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一、目的(一)提升广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联营商家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广场室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广告更换,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鞍山佳兆业广场三、主管责任人:企划部四、执行部门及职责(1)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1
企划部全面主导广场广告位的管理工作
广告位招商责任部门:营运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招商)3
营运部根据企划部规划的室内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鞍山佳兆业广场商家为主
4.营运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
(2)广告位招商标准、招商信息责任部门企划部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室内、外发布广告画面质量、内容的掌控
工作范畴包括:1
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2
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和督促营运部必须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营运部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
另外企划部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企划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 报营运部、公司领导,督促营运部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3)广告位现场检查和管理责任部门企划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画面审批单”已经获得公司的批复,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5
常备经公司审批过的企业宣传广告画,以便必要时填补广告空位;6
负责梳理和统计所有室内、外广告位资源
负责对商家广告设计效果以及发布内容审核,对不合规定的广告发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