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生产管理奖惩条例(暂行)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员工更好地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做到奖惩分明,使全体员工在公正公平合理的环境下工作,特制定此条例。二、适用范围:1、公司运作、设计、采购、工艺、下单、生产、品质、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相关人员。2、本条例的处罚项目主要涉及到质量责任的相关事项,行政责任由公司人事管理条例中另行规定.三、相关规定(一)、奖励1、公司定期进行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先进个人奖励 100~300 元的物质或现金奖励,先进集体奖励每人 50~150 元的物质或现金奖励。评选根据环境卫生、机器设备和工具的保养保护、工作质量、工作速度及工作配合度和环境卫生等项来综合评定。2、对公司管理提出合理使用的意见或建议,经采纳后给予 30~200 元的奖励.3、提出系统化的管理制度或模式,经公司评审采纳后行之有效,给予 300~2000 元的奖励。效果显著给予追加奖励。4、对公司现有的产品、技术工艺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经采纳后给予 30~300 元的奖励。5、提出系统化的技术工艺、产品结构,经公司评审采纳后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等,给予 300~2000 元的奖励。效果显著给予追加奖励。6、有新的制造发明,能从本质上改良产品结构、技术工艺,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等,给予 500~5000 元的奖励.效果显著给予追加奖励。7、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避开公司受到重大损失,给予 100~1000 元的奖励。8、遇到突发事故,能奋不顾身勇于抢险,避开公司受到重大损失,给予 100~1000 元的奖励。9、工作仔细负责,及时发现上道工序流传下来的质量问题,避开公司受到损失,给予 30~200 元的奖励。10、其它各项奖励参照公司人事管理条例执行。(二)、行政违反的处罚1、迟到:10~30 分钟扣罚 50 元,30~60 分钟扣罚 150 元,半天以内扣发 200 元.2、旷工、早退:半天内 200 元,一天 300 元,超过三天扣除 1000 元每天并予以开除,。3、缺席会议或培训:5~10 分钟 50 元,10~20 分钟 100 元,超过 20 分钟 200 元,缺席 500 元.4、无理不服从主管的安排,每次 100 元,产生冲突追加处罚。5、不爱护公司财物,损坏照价赔偿.6、故意损害公司,损坏照价赔偿,另外再按 200 元每次处罚,性质严重予以开除.7、背后说三道四诽议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必须赔礼道歉,性质严重予以开除.8、吵架每次处罚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