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环保协议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 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纳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标准:根据《法律规范》第 6。0。4 条款的规定,Ⅰ类民用建筑工程游离甲醛浓度限量≤0.08mg/m3,苯浓度限量≤0。09mg/m3; 时间:根据《法律规范》第 6。0.16 条款规定,在对外门窗关闭 l 小时后进行; 采样点设置:根据《法律规范》第 6。0.13 条款规定,采样点设在客厅、各卧室的中心点; 检测值计算方式:根据《法律规范》第 6.0。14 条款规定,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为该项工程检验值.二、 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两项,检测数据以本协议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三、 甲方在进行空气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3.1 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非乙方成品家居(壁柜、门)、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3。2 假如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指协议或变更单)而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数量增加而未有书面约定的),乙方对检测结果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 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 10 天(不算作工程延期)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 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3 。4 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非施工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有效。 3.5 符合本协议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它必要条件。四、 如甲方家装工程符合本协议 3。1 及 3.3 条款的要求,甲方可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若甲方要求在所有家装工程材料施工完毕后进行检测,乙方不对此检测结果负责,并有权不协助治理。五、 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