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浪河中心小学教学业务检查制度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内容:1、老师业务:主要包括老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及批改、老师业务、政治学习、听课记录和论文、说课稿、作业批改、一课三练、练习册进行检查
2、学校管理:课程开设、各项教学活动开展以及语、数、英质量检测情况
二、检查形式:3、主要采纳例查(按计划有组织)、集中查(全面)形式
三、检查方法: 4、看、听、查、议相结合
看,主要看相关的文字材料(制度、计划、记录、总结)备课情况;听,听课;查,主要是深化班级、深化学生了解相应情况;议,查完后反馈老师在业务上完成情况、学生作业、练习册、一课三练完成情况,老师教学情况进行评议
四、检查要求: 5、一学期查三次
第五周、十三周、十七周,每次检查有记录,有评语
检查人校长、学校教委会人员等
6、 领导督查
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进行随机听课
每次检查都要确定重点检查对象,要加强对薄弱业务工作松散的老师的指导与促进;要正面引导党员老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激励骨干老师发挥示范作用
在抽查、集中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要跟踪督查,限期整改,注重检查指导的实效性
9、质量抽测
把业务检查和语、数、英质量抽测结合起来
每学期对各年级随机抽测应达一次以上,并把抽测成绩和学期末、学年终考试成绩相挂钩,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