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备课制度及要求一、原则要求(一)老师个人备课要求1.老师上课必须要先备课,不得无备课上课
2.老师个人备课呈现方式分为详案和简案两种
具体划分办法是:按教龄分为 a、b 类 a 类:不足十年教龄或需要评职称的老师必须要有完整、法律规范的教学设计详案,原则上均为手写
不得简单照抄别人的教案,不得用集体备课教案来代替自己的教学设计,否则视为无效备课
b 类:教龄超过十年,并已熟悉备课法律规范、能够自主、熟练地进行教学且教学质量较高(成绩超过区平均)的老师,可不再完整、法律规范地手写祥细的教案,在拟出(自我化的单列材料)清楚的学期教学总目标、单元教学目标、课时目标及基本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可以用多种方式呈现教学设计
主要是:表格式教学设计,框图式教学计,电子课件式教学设计,集体备课教案加旁批、旁注和课后反思的教学设计,粘贴单叶纸质材料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环节加教材中旁批、旁注的教学设计等
凡是教学从未上过的教材(含新教材),备课必须要有课时教学目标要点和较详细的教学流程设计
3.复习、试卷评讲、作业评讲等类型的备课统一按 b 类执行
4.老师个人教案中要有教学反思,分为三类:一定数量的课时反思,每个单元反思,期中、期末反思,一学期合计不少于 15 次
5.每节课的教案至少提前一天完成
(二)集体备课要求1
在能够实行集体备课的学科和年级实行设置备课组,具体设置: (1)学校分别设置语文、数学学科备课组,另设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其他备课组
(2)各备课组一学期要有不少于 4 次集体备课,允许呈现不同形式的备课,但其中有不少于 4 次完整、法律规范的教学设计详案
(3)备课要以老师个人备课为主
集体备课主要内容:统一备课章节或单元的教学目标要求,包括教材分析、学生情况分析、教材目标的设置、教材重难点的处理、教法选择、师生双边活动、媒体选用、练习设计等
二、检查办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