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小学老师家访制度家访是老师与学生家长沟通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抓好家访工作,形成学校与家庭共同教育孩子的合力,把学生培育成德智体美劳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老师家访制度.一、家访形式家访分为常规家访和专题家访。二、家访要求(一) 常规家访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对班级内一半以上学生家庭进行走访(一年级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必须遍访)。2、家访由班主任和语数英老师进行,语数英老师家访不应少于班主任家访的五分之一.3、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考虑恰当的谈话内容,并做好家访记录。4、家访时,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要使家长感到老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5、家访时要注意其家庭环境、家长个性、学生在场与否,酌情实行恰当的谈话方式.(二)专题家访发现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乃至学校主管领导,必须及时进行专题家访。1、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或退步;2、无故旷课一天;3、思想情绪有较大波动;4、学习上有较大困难,产生畏学情绪;5、无心向学,上课常打瞌睡;6、患有重病或家中有突发事件,病事假超过 3 天;7、在校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8、在校发生意外事故。(三)家访记录1、要建立专门家访记录本,老师每次家访后应仔细记载。2、班主任和家长应互留联系电话,及时通报情况.3、班主任每学期应将家访记录本及时上交校长室,以便考核。三、家访督察德育室每学期均要做好老师家访检查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没有完成家访任务的老师,不能被评为优秀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