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沟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管理,建立法律规范的考勤管理制度,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假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 7 天。2、产假:女老师产前产后给假 98 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 30 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老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 10 天。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 7 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 3 天。4、住院假:老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 15 天修养假。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二、其他假1、病事假:老师在家休病或有特别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 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老师每天奖励 40 元;2、哺乳假:老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 30%的绩效工资。3、亲情假:老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老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老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老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三、其他考勤1、守职管理:(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老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 10 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 50 元,扣除综合评价分 5 分。(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老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 10 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3)老师旷工一天者扣除 200 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 5 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老师常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2、课堂管理:老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 100 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会议管理:(1)老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 40 元,旷会一次扣除 100 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 30 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3)老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4、公开课管理:(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