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展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甲方(出租人):性别(自然人需填写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法人需填写项):负责人(法人需填写项):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人):性别(自然人需填写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法人需填写项):负责人(法人需填写项):地址: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租赁展位事宜,订立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展位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租赁展位乙方承租甲方展会展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第二条 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5 日内将租赁的展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根据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实行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展位租金为人民币元。支付时间为: .2、该展位租金支付方式为():(1)现金方式,交付地点为:.(2)银行转账方式,乙方转至以下账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1、甲方交付该展位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同租金支付方式.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 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水电煤气等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五日内无息如数返还乙方。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使用展位而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房屋专项维修金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金额承担,支付方式为。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2、为乙方提供展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展示条件,保障乙方正常展示。3、对展位进行管理,包括展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形象设计监督、公共关系协调、人员培训等。4、对展区进行物业管理,负责展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 5、租金中包含展位租赁费、物业费、电费、供暖费等所有费用.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同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