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一、内部控制评价目的及依据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24〕68 号)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华能新能源股份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部及所属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逐步提高分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水平,根据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内控评价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以财政部、国资委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财会〔2024〕7 号)及其配套指引(财会〔2024〕11 号)为基本指导,根据集团公司颁发的内控评价体系,结合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由分公司组织实施。为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式内控评价实行年终测试方式进行,选择公司自评方式组织开展,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项目公司统一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容及范围(一)内部控制评价单位范围根据集团评价范围确定标准,根据纳入范围为全部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的要求,总资产占比应为 100%,分公司拟将所属公司均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单位范围:1华能东营河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38%2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87%3华能昌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62%4华能中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37%5华能潍坊滨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34%6华能烟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39%7华能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29%8华能寿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29%9华能利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27%10华能即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23%11华能沂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26%12华能中电长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11%13华能平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05%合计占二级单位资产比重5。47%(二)内部控制评价内容公司主要业务是风电。内部控制评价内容包括内部控制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根据集团要求必须纳入的流程及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认纳入评价范围的具体流程和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组织结构流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流程、业务外包管理流程、“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流程、合同管理流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资金管理流程、工程管理流程(含重大基建项目和小型基建项目的前期、基本建设等流程)、资产管理流程(含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和燃料管理等流程)、采购业务流程(含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