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宪法知识竞赛方案书一、 活动目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 12 月 4 日设置为国家宪法日
为了更好地向市民宣传和普及宪法知识,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上海市法宣办、上海市司法局决定在 12 月 1 日至 31 日举行上海市宪法知识新媒体竞赛活动
二、 活动时间活动日期: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三、 组织单位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制宣传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司法局媒体支持:上海政法综治网、上海司法行政网、东措施治网、全民竞赛网、徐汇区普法教育网、@上海司法行政公布(微博)、@闵行法宣零距离(微博)、上海法治声音(微信)、闵晓法(微信)等四、 参与对象全体市民、来沪务工人员(在上海有居住地)五、 竞赛形式1
本次宪法知识竞赛将采用网络竞赛与微博、微信竞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网络参赛者可登录上海司法行政网()、东措施治网(law
eastday
com)、上海政法综治网()、徐汇区普法教育网(pfjy
cn)、全民竞赛网(www
cn)等网址进入
微博参赛者关注“@上海司法行政公布”和“@闵行法宣零距离”,微信参赛者订阅“闵晓法”(微信号:xiaowenshuofa)、“上海法治声音”(微信号:fazhishengyin)或“全民竞赛网”(微信号:sh123js)微信公众号(或扫如下二维码)进入参与
一、 奖项设置六、 竞赛规则1
参赛者在注册时,必须按规定精确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后 6 位)、所属地区、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络电话等内容
参赛者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本次活动颁奖及邮寄奖品,主办方保证不泄露个人身份信息
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信息不完整,导致无法参与抽奖或奖品无法正常递送,责任自负
竞赛题型所有为原则化试题,有是非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
是非题,参赛者只能选择"对"或"错";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