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目 录录第 一 章 考 勤 与 请 假 制 度第 二 章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物 品 申 购 管 理 财 务 报 销 管 理第 三 章 行 政 管 理 制 度服 装 管 理通 讯 管 理交 通 管 理宿 舍 管 理招 待 费 管 理第 四 章 保 密 制 度第 五 章 薪 酬 福 利 制 度第 六 章 招 聘 解 雇 制 度第 七 章 培 训 制 度第一章 考勤与请假制度一、考勤制度1、员工上班时间为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一种月内容许三次 10 分钟之内的迟到,但每超过 10 分钟的每次扣罚 20 元,上午超过 10 点上班又未请假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每次扣罚两天的工资。本月合计迟到 6 次、旷工 5 次以上者企业将予以解雇处理。2、企业实行大小周末制度,大周末周六周日不上班,小周末周六照常上班周日休息。3、办公室员工上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每位员工上班必须到行政部打卡。因工作关系直接去办理企业事务者,员工应提前向本部门领导通告并阐明事由;经理级别以上员工则应向总经理助理通告并阐明事由。回办公室后员工应及时呈报部门负责人办理签字核销手续,经理级别以上员工应及时呈报总经理助理办理签字核销手续。签字核销必须在第二天前办理,超过第三天未核销按旷工处理。4、业务部门应工作需要夜间加班,第二天可合适推迟打卡时间,详细安排如下:a. 夜间加班时间超过 10:00,第二天打卡时间可延迟至 9:30; b. 夜间加班时间超过 12:00,第二天打卡时间可延迟至 10:00; c. 夜间加班时间彻夜,第二天打卡时间可延迟至下午 2:00;以上打卡届时间,需根据《加班申请表》填写时间,及时呈报部门负责人办理签字核销手续,总监级别以上员工应及时呈报总经理办理签字核销手续。签字核销必须在第二天前办理,超过第三天未核销按事假处理。5、企业实行按个人考勤表审核出勤并据以发放工资的制度,各员工应重视执行,严禁代人打卡,严禁虚假填写时间,违者每次扣罚双方各 30 元。6、上班时间各部门员工外出办事应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到行政部如实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返回办公室后应向部门经理反馈外出办事的成果,经理级别以上员工外出则应向总经理助理汇报。因特殊状况外出办理个人事务者应经总经理助理及企业行政部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外出办事员工必须在行政部登记出入状况,不按企业规定的程序办理按办私事处理。7、在试用期的员工,如一种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