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各级安全培训教师资格确认制度1、目的为深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人员队伍,切实提高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特制定此确认制度
2、合用范围合用于企业班组级、车间级、分厂级、企业级安全培训教师资格确认
1 安环部3
1 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行、评审、修订、保持《企业各级安全培训教师资格确认制度》 负责对企业各级安全培训教师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3 负责确认企业级安全培训教师人员资质
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分厂级安全培训教师人员资质
2 各二级单位安环办3
1 负责对本单位各级安全培训教师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2 负责确认本单位厂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资质
负责审核本单位各车间级安全培训人员资质
3 各二级单位车间3
1 负责对本车间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师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2 负责确认本车间车间级、确认并审核班组级安全培训教师人员资质
4 各级安全培训教师 负责编制、完善本级安全培训教案、试卷
负责按规定进行培训
负责对本级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效果跟踪、验证
4、各级培训资质规定4
1 班组级安全培训人员资质规定: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从事本岗位有关工作满一年以上
具有一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危害原因、环境原因及各类风险的控制措施
班组级安全培训人员由车间负责确认、审批
2 车间级安全培训人员资质规定: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属于车间生产骨干或车间专业安全、技术、设备等方面专业管理人员
具有一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对企业体系知识有一定的理解;熟悉本车间危害原因、环境原因及各类风险的控制措施
车间级安全培训人员由车间负责确认、提交单位安环办审批
3 厂级安全培训人员资质规定: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属于单位专业安全、技术、设备等方面专业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