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协议管理施工阶段协议履约与管理规定1、施工项目协议管理与重要内容(1)协议签订的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律行为;项目负责人受承包方委托,详细履行协议的各项约定
(2)必须以书面行形式签订协议、洽商变更和记录,并应签字确认
(3)以《协议法》规定进行协议变更、转让、终止、解除工作
2、分包协议管理(1) 实行分包的工程 ,应是协议文献中规定的工程部分
(2) 根据项目总工期的需求和工程实行总计划、各项目各阶段的衔接规定,确定各分包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3) 一般施工协议均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三部分;招标文献应对专用条款
(4) 应经【招投标】程序选择合格的 分包方
3、劳务分包管理(1) 劳务分包应实行实名制管理;承包方和项目部应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平常工作
(2) 项目总包、分包必须分别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
(3) 劳务管理员需参与各单位统一组织的上岗培训
4、【】履行分包协议步,承包方应当就承包项目向分包方负责;分包方就分包项目向承包方负责;因分包方过错给发包方导致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4、协议变更(1) 如工程量增减;质量及特性变更;高程、基线尺寸变更;施工次序变化等
(2) 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变更状况,遵照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 承包方根据施工协议,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将成果告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提出变更令
(如监理拿不准就要找业主,业主找设计,设计进行变更)(4) 承包方必须掌握索赔知识——办理索赔手续
5、协议约定完毕后,承包方 应进行总结和评价 ,内容包括:协议签订状况评价、协议履行状况评价、协议管理状况评价、协议条款评价
施工协议索赔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承包方)(1) 有合法索赔理由和充足证据
(2) 索赔必须以协议为根据,根据施工协议文献有关规定办理
(3) 精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