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33 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电子商务的考虑,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合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电子商务,是指被审计单位运用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从事的商品购置和销售、劳务接受和提供等交易活动。 第四条 广泛使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产生了新的风险原因,需要被审计单位有效应对。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电子商务在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中的重要性,以及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电子商务进行考虑,意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而非对电子商务系统或活动自身提出鉴证结论或征询意见。第二章 知识和技能的规定 第六条 当电子商务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具有重大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合适水平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商务知识,以实现下列目的: (一)理解开展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评价审计证据; (三)考虑被审计单位依赖电子商务的程度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第七条 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运用专家的工作。第三章 对被审计单位电子商务的理解第一节 总 体 要 求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电子商务导致的被审计单位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识别出的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的电子商务风险。 第九条 在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业务活动和所处行业; (二)电子商务战略; (三)开展电子商务的程度; (四)外包安排。第二节 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所处行业 第十条 在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所处行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下列特点: (一)电子商务也许是对老式业务活动的补充,也也许是新的业务类型; (二)电子商务不具有货物和服务等实体贸易所具有的清晰、固定的运送路线这一老式特征; (三)某些行业运用电子商务的程度较高,也许增大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的经营风险。第三节 被审计单位的电子商务战略 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的电子商务战略,包括在电子商务中运用信息技术的方式以及对可接受风险水平的评估,也许对财务记录的安全性和有关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与可靠性产生影响。 在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电子商务战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对控制环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