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住宅室内设计师考核认证原则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分为二个级别,其名称为:高级住宅室内设计师和住宅室内设计师。一. 高级住宅室内设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学历及从业时间:⑴ 参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 8 年以上;⑵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 5 年以上;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 3 年以上;⑷ 大学硕士或双学士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 1 年以上。2.从业能力及业绩(具有下列条件中的 2 项):⑴ 主持、参与或独立完毕 10 项高档住宅室内装饰设计;⑵ 独立完毕 30 项以上的住宅室内装饰设计;⑶ 所设计的作品和完毕的工程获得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奖励。3.专业理论及著述(具有下列条件中的 3 项):⑴ 掌握建筑装饰和住宅室内装饰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⑵ 理解国内、外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⑶ 掌握建筑装饰和住宅室内装饰设计的原则、规范,理解有关政策、法规;⑷ 独立或合作撰写或编写出版过专业著作;⑸ 在杂志或刊物上刊登过专业论文。二. 住宅室内设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学历及从业时间:⑴ 参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 5 年以上;⑵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 3 年以上;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2.从业能力及业绩(具有下列条件中的 2 项):⑴ 主持、参与或独立完毕 5 项高档住宅装饰设计;⑵ 独立完毕 20 项住宅室内装饰设计;⑶ 所设计的作品和完毕的工程获得过奖励。3.专业理论及著述(具有下列条件中的 3 项):⑴ 掌握建筑装饰和住宅室内装饰设计的专业技术知识;⑵ 理解国内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⑶ 理解住宅室内装饰设计的原则、规范、政策、法规;⑷ 在杂志和刊物上刊登过专业论文;⑸ 独立完毕所设计作品和工程项目的设计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