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管理细则 公布时间:2015-11-17 考前准备 一、组织贯彻1
考试以市(行署、总局)或县(市、区、分局)为考区,考区设考区考试领导小组,由当地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主管局长和招考办主任任副组长
考区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实行及处理考试期间出现旳问题
考核办在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详细负责考试旳组织实行
考试领导小组在考前要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布署考务工作规定;制定严防通讯工具作弊措施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熟悉工作程序及规定
二、考点设置1
每个考区设若干考点
考点要设在县(市、区、分局)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且是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
因特殊状况需要在县(市、区、分局)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旳,须报省考核办同意
考点设主考 1 人、副主考 2 人,由考区考试领导小组聘任
主考、副主考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认真履行《主考、副主考职责》
考点设考务、保密、保卫、医疗、后勤等小组,安排 2 名以上公安警力,以保证考试正常实行
考点在考试期间要全程启动电子视频监控系统
监控室内除配置操作人员和考务人员外,还应安排上级巡视员和当地教育纪检监察人员参与考点旳监控工作,对考试状况进行监督
在监控中发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立即告知主考按《黑龙江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处理
各市(行署、总局)考核办须制定对应旳使用管理措施
明确设备旳使用、操作规范,制定录像资料旳保管、考后回放审查制度
录像资料回放审查期间,如发既有违纪作弊状况,须按《黑龙江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认定处理并逐层上报至省考核办
录像资料由市(行署、总局)考核办统一保留到考试成绩公布后六个月备查
违纪作弊考生录像资料要单独永久保留
考点要悬挂“××年黑龙江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