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转让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互利互惠原则下,自愿签订以下工厂转让合同。具体如下: 一、 甲方将位于 的彩钢瓦厂整体转让给乙方,工厂的经营权、机器设备、生产物料、人员客户、房屋租赁合同及工厂附属建筑(门窗、隔屏、货架、水电气设施)等随之转让给乙方.二、甲方书面附转让生产机器及所有附属物件详细清单,相关合同书、交货合同、税、费、单据、营业证照、等与工厂经营相关清单。 三、转让费用经双方协议如下: (1)工厂生产机器设备及全部附属设备含配件,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彩钢带、方管、圆管、泡沫等经营原材料以甲方当时进货价支付,具体金额按盘点数量计算总价。四、甲方的相关义务: (1)甲方保证转让工厂中所有标的物均为自己所有,并无与他人订立转让契约及抵押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如有第三方异议或发生产权矛盾,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2)甲方需向乙方移交与工厂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书,若房屋租赁方有要求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合同的变更手续,若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的权益.(3)转让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工厂经营相关的证件的变更手续。(4)甲方需详细告知及培训乙方生产设备的操作方法、调试维护方法及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5)甲方需详细交接各原材料供应商的联系负责人及订货电话、及目前手上的客户资源及联系电话等,确保乙方能顺利正常接手经营.(6)转让合同签订日前厂方对内外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转让合同签订日后,甲方不得借用本合同书所标的的工厂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反该项约定造成乙方权益受到损害,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四、乙方的相关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对生产设备、相关附属设备、配件以及原材料的盘点完毕后,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剩余款项人民币 元,在甲方对乙方就生产设备操作及维护方法培训完毕,供应商及客户资源联系方式交接完毕,协助办理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变更手续后,乙方将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开立收据经签章后给乙方。 (2)乙方应履行甲方之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按时缴交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用、卫生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可因乙方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