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则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一般以毫米为单位
以毫米为单位时,不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纳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
3、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表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楚的图形上
为了便于图样的绘制、使用和保管,图样均应画在规定幅面和格尺寸标注通常由以下几种基本元素构成,如图 8—44 所示
5 尺寸文字:表示实际测量值
系统自动计算出测量值,并附加公差、前缀和后缀等
用户可自定义文字或编辑文字
6 尺寸线:表示标注的范围
尺寸线两端的起止符表示尺寸的起点和终点
尺寸线平行所注线段,两端指到尺寸界线上
如图 8—44(a)所示
7 起止符:表示测量的起始和结束位置
系统提供多种符号供选用,用户可以创建自定义起止符
如图 8-44(a)所示
8 尺寸界线:从被标注的对象延伸到尺寸线
起点自注点偏移一个距 标注尺寸的三要素1
尺寸界线—-用来限定所注尺寸的范围
用细实线绘制
一般由轮廓线、轴线、对称线引出作尺寸界线,也可直接用以上线型为尺寸界线
超出尺寸线终端 2—3mm
尺寸线(含有箭头)—-用细实线绘制
要与所注线段平行
尺寸数字标 注 尺 寸 的 符 号 直 径 用 “ Ф” 表 示 , 球 用“SФ”、“SR”表示
半径用“R”表示,方形结构用“□"表示,参考尺寸其数字加注“( )”1、标注线性尺寸时:水平方向数字字头朝上;垂直方向数字字头朝左
2、标注角度尺寸时:数字一律水平书写,注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外侧或引出,尺寸线是圆弧线
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的,数字不必水平书写
3、标注圆和圆弧时:圆在数字前加“Ф”圆弧在数字前加“R”球面在数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