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一、资料组成(一)工程管理前期资料文件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意见书);2、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标底;3、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纪要文件等;4、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及相关承诺等)(二)工程管理过程资料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2、图纸会审答疑记录;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地基与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勘探记录;5、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6、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7、移交设备、材料明细签名册收单(制表表明型号、楼层、部位等)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三)工程档案资料1、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2、工程竣工资料;(四)工程结算资料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二、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重量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 Excel 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由详细的技术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位、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顺序整理装订成册.4、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相关人员签字.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