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使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制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管理协调等各方环节严格根据相关要求执行,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因此对相关参建责任主体如下要求:一、 周例会及其他各类会议制度规定要求:1、 例会时间及参加者:每周将召开监理例会一次(拟定每周星期一下午 15:00)
业主、监理、施工等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参加会议等)
2、 会议流程:施工单位提交并汇报工程施工简报,简报的内容为上周安全情况、质量情况、进度情况,文明施工情况,需要监理或建设方协调的问题处理情况,上周建设单位及监理提出问题整改及完成情况,本周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需要协调的问题
-——-—施工单人员对自己的工作情况点评,—-——-专业监理对施工单位工作情况点评--———总监对整个现场工作点评—-————建设方各专业人员对现场工作点评--—————建设方或监理对施工单位在本周内的工作要求
会议内容形成记要,一式三份
3、 其他各类会议:根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会议室
针对以上情况,迟到者 50 元/次,主要管理人员因故缺席又不提前 2 小时履行请假手续按500 元/次罚款,凡迟到或缺席者对会议内容不了解而产生的工作失误责任自负
不提供施工简报、对现场情况及自己的工作情况点评不真实处以 500 元以上罚款
二、 项目管理人员在岗规定要求:1、 根据工程的规模及特征按法律规范要求在进场施工前提报项目管理人员名单,提报的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合同规定要求及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胜任所负责的岗位工作并根据规定要求在建设主管部门已备案
2、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全天在岗,项目经理因故外出或有事,必须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且征得建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