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教师考勤制度为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厉工作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考勤规定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稚园作息时间到园,自觉遵守多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园。无公务联络尽量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二、考勤时间1.一日活动:一日活动开始到结束。2.会议:多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3.其他的教育教学活动。三、考勤措施1.会议及其他活动均采用实名制。2.考勤。一周一次,每周后勤处将考勤状况汇总公告无异议后,教务处存档。四、假期种类:1.事假:教职工因特殊状况,必须请假者,向园长阐明状况,园长据状况予以一定的假期。2.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凭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及就医发票(特殊状况无上述证明需上园委会研究决定),向园长请假。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 3 天婚假。需要延期者需请事假。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予以 3 天丧假,因故延长须请事假。5.产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假期。五、假期待遇1.法定假期:按照婚、丧、产假法定期间以内的,不予扣除;超过法定期间的,按事假处理。2.事假:学校工作日内请事假,按天数计算,每天扣除绩效工资 20 元(半天扣除 10 元)。3.病假:根据医生证明、病例及有关的病假证明履行病假手续。两天以内病假需持县级如下医院诊所证明,两天以上需持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证明,方可视为病假,否则一律视为事假。(一种月以内)每学期按总天数计算(节假日不计),去掉两天不做计算剩余病假原则上不扣工资,但须予以代班教师对应的代班费。每天扣除 20 元的代班费。4.代班教师享有代班补助,按每天 10 元据实计算,代班补助包括所有教师的病、事、法定、公差的代班。代班包括一日活动。5.代班补助不够时,需从公用经费中列支的,经园委会审议园长签字后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六、请假程序1.教职工因公因私需请假的,一天以内由副园长同意;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园长同意;一周以上经本人提出申请,园长签字报教体局同意后交回幼稚园立案。所有请假经审查同意后,把请假条(存根)交后勤处立案存档,以便安排人员代班。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作旷课处理。返园后要及时到后勤处销假,未销假的超假时间作旷工处理。2.请假杜绝先斩后奏,非特殊原因,不能通过打电话、微信、QQ 等方式请假,特殊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