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教师考勤制度为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厉工作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规定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稚园作息时间到园,自觉遵守多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园
无公务联络尽量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二、考勤时间1
一日活动:一日活动开始到结束
会议:多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其他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考勤措施1
会议及其他活动均采用实名制
一周一次,每周后勤处将考勤状况汇总公告无异议后,教务处存档
四、假期种类:1
事假:教职工因特殊状况,必须请假者,向园长阐明状况,园长据状况予以一定的假期
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凭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及就医发票(特殊状况无上述证明需上园委会研究决定),向园长请假
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 3 天婚假
需要延期者需请事假
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予以 3 天丧假,因故延长须请事假
产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假期
五、假期待遇1
法定假期:按照婚、丧、产假法定期间以内的,不予扣除;超过法定期间的,按事假处理
事假:学校工作日内请事假,按天数计算,每天扣除绩效工资 20 元(半天扣除 10 元)
病假:根据医生证明、病例及有关的病假证明履行病假手续
两天以内病假需持县级如下医院诊所证明,两天以上需持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证明,方可视为病假,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一种月以内)每学期按总天数计算(节假日不计),去掉两天不做计算剩余病假原则上不扣工资,但须予以代班教师对应的代班费
每天扣除 20 元的代班费
代班教师享有代班补助,按每天 10 元据实计算,代班补助包括所有教师的病、事、法定、公差的代班
代班包括一日活动
代班补助不够时,需从公用经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