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内物资、设备、材料、人员以及工机具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工程现场内的治安秩序良好和施工生产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加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项目公司管理职责(一)项目公司总经理是本工程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二)项目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编制、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检查、评比、考核和改进。 第四条 参建单位管理职责(一)把保卫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现场治安安全。(二)各单位应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组织整改.(三)根据管理部门下发的治安隐患整改通知单,负责整改落实。(四)发生治安事件,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安机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第三章 治安保卫管理第五条 现场出入管理规定(一)进场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胸卡证.(二)来访或办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三)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场内,确因工作需要或特别情况出入厂区的,必须办理进出场手续,停车接受检查,并根据规定时速和其它要求行使.(四)携带物品出入场区,须有相关证明材料.(五)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带胸卡证、安全帽,不得光背、赤脚、穿短裤、拖鞋,应自觉接受安全保卫人员的询问、检查和指挥,不得无理取闹或故意刁难。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厂。(六)进场车辆严禁违章载人、载物,严禁违章驾驶、无证驾驶和超速驾驶,场内大道限速 20 公里/小时,拐弯处限速 5 公里/小时。摩托车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自行车不得带人。(七)进出场人员严禁翻越围墙、翻越护栏。(八)损坏、破坏场内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外来车辆及人员发生破坏事件的,由相对应的业务接洽单位负责督促赔偿到位。第六条 内部治安管理(一)各单位施工区域、仓库和生活小区由各单位自己负责,并保证内保人员到位,满足现场实际需要.(二)现场内的所有劳务人员必须按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指定部门办理有关证件,否则不得进驻施工现场,违者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收留单位承担。(三)各单位必须对新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