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致: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砚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事由:由我公司承建的砚山县八嘎乡政府后山滑坡、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工程,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开工~ 2024 年 6 月 16 日 竣工,历时工期 119 天.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完毕并已提交业主和监理方审核,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通过试运行无质量问题及重大工程缺陷,现已具备工程竣工结算条件,特此申请业主及监理方对我公司实施的工程进行竣工结算事宜。为谢!施工单位: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2024 年 7 月 30 日监理单位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业主单位审核意见:业主单位:砚山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工程结算书工程名称:砚山县八嘎乡政府后山滑坡、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工程合同编号:GF—1999-0201结算总价:(小写):2068502 。 04 元 (大写):贰佰零陆万捌仟伍佰零贰元零肆分整监理单位: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承担单位:砚山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砚山县八嘎乡政府后山滑坡、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工程结算书编制单位(签章):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