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一2Z203030 民事诉讼法 重要内容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二、诉讼管辖 三、回避制度 四、诉讼参与人 五、财产保全 六、先予执行 七、审判程序 八、执行程序与措施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一)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处理民事争议的方式。 (二)民事诉讼是处理民事纠纷的最终方式。 (三)民事诉讼合用于没有仲裁协议的民事纠纷。 在民商事中有“或裁或审”制,假如选择仲裁,就失去了提起诉讼的权利。这里的仲裁和劳动仲裁不一样,劳动仲裁不合用《仲裁法》,假如对劳动仲裁成果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二、诉讼管辖 (一)管辖概念 管辖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案件的分工 2.我国法院的级别 (1)基层人民法院 (2)中级人民法院 (3)高级人民法院 (4)最高级人民法院 3.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4.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根据 5.各地的原则不一样 6.各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②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地区管辖 1. 地区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从属关系,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一般地区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以被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作为确定管辖的原则。 3.特殊地区管辖 (1)以被告所在地或协议履行地作为确定管辖的原则 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协议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协议履行地、协议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协议履行地。 4.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施工协议和不动产是不一样样的,施工协议一般就是建设协议;不动产纠纷是建成的不动产发生的纠纷。 移交管辖和指定管辖 1.移交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指定管辖 (1)有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