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办法(试行)总 则第一条为了便于公司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有效防治,加强公司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力度,强调对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过程管理,达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树立公司品牌、扩大公司声誉的可靠保障,公司工程部必须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常重点检查内容,狠抓落实.第三条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主要是指对卫生间地面渗漏、窗户漏水、墙面抹灰空鼓开裂、水管渗漏、小区配套工程因施工不当导致物业不易管理等质量问题的预防和治理,特别是有关工程使用功能质量问题的防治.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单位工程、配套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管理.第五条本办法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工作组织程序、管理措施、质量标准、奖惩办法等共七部分内容。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为了便于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管理工作,公司建立由经理总负责、工程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工程部经理、技术主管、现场工程师分别负责的五级质量通病防治组织.第七条在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过程中,公司确定以上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如下:1、公司经理听取工程副总经理的意见和建议,对易发生质量通病部位的专业承包队伍和采纳的主要材料等进行决策;负责有关质量标准的签发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向相关人员传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重要性.2、工程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的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组织成立客户意见反馈快捷通道,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及时处理;检查质量标准及相应措施执行的有效性。3、公司工程部经理负责本部门在通病防治工作中的人员分工;督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在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中的本职工作;对本部门人员在此项工作中的业绩进行评价。 4、技术主管负责技术标准、新材料及新工艺的确认和推行;每月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上级主管提交总结报告;参加对工程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的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5、现场工程师负责收集工程出现质量通病的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进行汇报;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传达有关指令;参加易发生质量问题部位的隐蔽验收和工序验收;协调各方人员,确保质量通病防治有关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 工作组织程序第八条在易发生质量通病部位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第九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或质量检查人员应每天检查专业施工班组是否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