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岗位规范1
1 职业名称:施工员
2 职业定义: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制度,对施工生产中多种复杂的技术原因进行合理安排,以保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施工
3 合用范围:合用于从事化工、石油、机电、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等施工员的技能等级考核
4 技能等级设置:设初、中、高三级
2.申报条件:2
1 申请参与初级施工员岗位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2
1 具有大、中专毕业文凭和高等专业证书、中等专业证书,专业对口,实习期满或得“员”级专业职称资格者;2
2 不具有专业学历文凭,但已从事专业岗位数年,已获得“员”专业职称资格者:2
3 中级技工学校毕业生按安装和土建两大类专业对口,工作五年以上
并在现场任专业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者
2 申请参与中级施工员岗位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2
1 已获得本岗位所在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者;2
2 本科及大专毕业,获得对口专业“助师”专业职称资格、业务能力强、成绩突出者;2
3 虽不具有专业学历,但获得初级岗位合格证书,并经中级岗位培训结业,经使用一年考核合格者;中专、中技毕业、持续工作五年以上,经本专业岗位主修课(大专以上教材)培训合格
经一年试用考核合格者
3 申请参与高级施工员岗位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2
1 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2
2 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持续工作二十年以上,专科毕业在本专业持续工作二十二年以上,中专毕业在本岗位持续工作二十四年以上者
中途转岗,无论何种理由均不得申报
知识考核:3
1 初级施工员知识考核内容:3
1 基本知识按国家的建筑安装法律、法规,本专业的施工验收规程、规范、企业质量体系文献、企业管理原则、制度作为初级施工员职业考试教材
如下称教材,对教材内容的基本规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