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2024 年 6 月份)项目名称兴仁县看守所项目部施工部位业务用房主体、监区主体发包单位贵州省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班组贵州超越劳务公司本期完成工作量业务用房主体、内外抹灰、内保温、屋面、监区主体工程、填充墙部分完成 40%、武警营房附营房基础、防水、挡墙本期应付工程款1281252
24 元自开工累计完成工作量70%自开工累计已付工程款345 万元合同支付进度付款条件理由:我班组负责承建的 兴仁县看守所项目工程,本月已完成本工程(形象进度): 业务用房主体、内外抹灰、内保温、屋面、监区主体工程、填充墙部分完成 30 %、武警营房附营房基础、防水完成 10843
7 ㎡、挡墙完成 2243m³ 等工程内容,现本月完成产值约为:5914065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付款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形象进度,至本期发包单位应根据完成的产值金额的 80 %支付费用即 产值金额 × 付款比例 = 4731252
24 元 ;原发包单位已支付 345 万元,故本次申请支付工程款 1281252
施工班组(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工程部审核意见:业务用房 3812
13㎡×380 元/㎡=1448609
4 元;配电房:249
98㎡×380 元/㎡=94992
4 元;11373
78㎡×320 元/㎡=3639609
6 元;防水:10843
7㎡×35 元/㎡=379529
5 元;内墙保温:1175
66㎡×40 元/㎡=47026
4 元;挡墙:2543m³×86 元/m³=218698 元;武警营房附营房:2140㎡×35 元/㎡=85600 元;合计金额:5914065
3 元;按合同要求应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 80%:5914065
3 元×80%=4731252
24 元;扣除借款 3450000
00 元;实际支付 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