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辽源市东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执行《东星集团项目管理实施手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 ,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分)包合同书"的同时,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特征: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 3、施工范围:第二条 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交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第三条 乙方资质条件 乙方负责人: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死亡、重大设备、消防火灾和职业健康事故
年均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0
35‰以下;年均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24‰(月频率 2‰)以下;百万元经济损失率控制在 0
4 万元以内
2、安全达标: □合格标准 □优良标准3、文明施工: □合格标准 □优良标准
第五条 安全管理费1、甲方的安全管理费,实报实销,由乙方承担
2、在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甲方扣缴乙方 RMB¥ 5000
00 元作为安全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冲抵安全管理费,多退少补
第六条 甲方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4、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监督检查安措费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情况,并督促乙方保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