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把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纳入施工计划。2、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达标。3、组织做好本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5、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足额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6、仔细履行承、发包合同,及时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协调与管理工作。7、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仔细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二、项目监管员安全生产职责1、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全面负责,督促落实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2、督促劳务协作单位仔细开展班前会,布置当班生产任务,交待施工质量、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仔细做好记录,并督促劳务协作单位做好相关记录。3、督促劳务协作单位施工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发现隐患及时监督整改,重大隐患须停工整改.4、监督委托单位员工进场前的三级教育、持证上岗情况,随时掌握施工人员的动态信息。人员变化时除及时备案外,还应及时监督了解新员工岗前培训情况,确保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进场作业.5、在进行特种作业前,督促劳务协作单位对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可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督促劳务协作单位对大件吊装、排架搭设与拆除、高处危险作业等高危作业严格根据公司体系文件的要求施工.临空、高处危险作业,凡作业平台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双保险;不按要求作业的,可责令停工。7、重要作业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必要时应取得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等的认可.8、严格禁止现场下列作业:不按规定召开班前会或无人带班进行当班作业;单人独自作业,无人配合与监护;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或无交接班记录进行交班作业;防护措施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作业;夜间施工无专职安全员值班作业;高危作业无人监护作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