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预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根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和其他获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不合用《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以登记注册地原则和实际管理机构原则,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一样的纳税义务。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根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根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置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此外,在中国境内未设置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置机构、场所但获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络的非居民企业,就其获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四、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所获得的应纳税所得。 (一)所得的类型 1.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2.在业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 (二)所得来源确实定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提醒】 1.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有关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后来年度结转,用后来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5 年内不管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这里所指亏损,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算调整后的金额。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汇报的下一种年度起持续 5 年不间断地计算。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