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学习教育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准,以便更好地培育具有更高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依据《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特制定《师德学习教育制度》如下:1、学习是提高认识,增强老师素养的主要途径,师德学习要有长期的规划,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和主题,杜绝走过程和敷衍应付
2.实行多种形式,大力加强老师职业道德教育
老师职业道德教育是老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加强对教工进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的教育
使《法律规范》的内容深化人心,并付诸实施
要利用组织学习、座谈、演讲、印发学习材料、向教育战线的先进人物学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使广阔教工严格遵守《法律规范》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3、学习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每次学习都要事先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力争言简意赅,严防漫无目的地乱谈,注重提高学习质量
4、所有老师均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会,确因有病或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组织者或有关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5、全体参加学习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仔细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得谈笑,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6、学习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没有特别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7、学习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便于检查
8、严格考核检查
考核、检查时保证学习实效的重要措施,对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的教职工一律按学校《考勤制度》规定处理
学习是一项长期工作,每位同志都要有坚定的信念,要树立坚持不懈的思想,保持师德教育的连续性和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