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星海小学师德师风奖惩制度为了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老师队伍,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县及教办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星海小学师德奖惩制度
一、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学校严格执行《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周总结
每月和每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老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老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老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老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福利分配等切身利益挂钩
二、师德师风优秀老师表彰制度学校建立师德师风优秀老师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老师一次学校仔细总结师德师风优秀老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法律规范的行为,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 违反师德师风法律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判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判,并按考核方案予以扣分处理
2、 违反师德师风法律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判、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 违反师德师风法律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给予当事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给予相关的党纪政纪处分,调离老师工作岗位
4、 违反师德师风法律规范情节严重影响很大的
对当事人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依法撤销其老师资格
5、 违反师德师风法律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6、 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法律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老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判
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加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7、 发现学生人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