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评价制度为了更好地落实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常规,推动学校老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老师专业进展的规划,特制定如下老师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目的和原则(一)目的 用新的教育观念评价,建立符合素养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老师主动性和制造性的进展性老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等,帮助全体老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原则 1、进展性原则,必须关注老师进展的要求,将老师的参加、变化和进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老师主动、终身进展提高的过程
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进展的重要过程
2、全面性原则,既重视老师业务水平的进展,也重视老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提高,既要评估老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老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老师的群体协作,共性进展,又要尊重老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老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老师自评为准,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加,多向沟通的老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老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老师的唯一标准
4、可行性原则,既体现评价目标的共性要求,又考虑到地域环境和学校条件的差异,探究利于老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方法
二、 考核内容和标准:(一)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能:是指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是指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讨论的水平及实际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情况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是指廉洁自律,廉洁从教的情况
(二)考核标准以各方面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为基本依据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