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 1000 问》第 1 章 总 则 1.我国工程建设标准的立法体系是怎样的?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的立法体系第一层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层次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等,第三层次是建设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如《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和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化管理办法》等。 2.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之间关系如何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七十九条规 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三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 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有下列情形一的,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消:(一)超越权限的;(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 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消一方的规定的;(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消的;(五)违反法定程序的。” 3.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是什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 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 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自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安全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 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 标准即行废止(自行废止)。 4.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5.怎样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