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甲方:桂林千升元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部____,住
为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此,双方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虚拟股(干股):指甲方名义上奖励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加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对甲方及其任何资产均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虚拟股不得转让、抵押、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_%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每年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_%分给乙方作为分红奖励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假如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奖励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奖励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奖励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猎取分红奖励,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其在甲方享有相应的股权,亦不得将该虚拟股(干股)作为其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而对外明示或暗示;乙方无论是否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均不得要求甲方折价兑现或收购其虚拟股(干股)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乙方因其他任何原因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失效
如劳动关系解除的上一年度已分配了分红奖励,则该分红奖励无需退还甲方,但解除劳动关劳动关系当年的分红奖励不再分配给乙方,全部归甲方所有
5、本协议之约定不影响甲方与乙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