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分红合作协议甲方:**公司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 联 系 电 话 出 生 年 月 居民身份证号 户 籍 所 在 地 甲方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市场,进展业务,现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经甲乙双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一、甲方聘用乙方为: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即乙方可以获得公司年度之净利润的%,假如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本协议所约定年度净利润指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产生的净利润,在此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结算盈利与分红
注: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扣除公司所有费用、税金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三、甲方应在次年 4 月 30 日 将分红款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知悉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公司法意义的股东,所持有的干股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其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乙方不得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转让、还债等;于此对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也不得要求乙方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五、双方认可:乙方基于自身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该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仍按该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实际履行期间的分红权
六、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要求,积极努力为甲方制造利润;3、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发生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