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师德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小学幼儿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和《中小学幼儿老师职业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以法律规范老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老师素养为目的,引导老师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新时期人民老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师德考核以《中小学幼儿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老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老师职责和义务
不得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若有触犯法律行为受党纪国法处罚的,师德不合格或按上级处罚执行
(10 分)2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仔细备课、上课、仔细批改作业、仔细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不随便请假、缺勤
(50 分)3
关怀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进展
不讽刺、挖苦、卑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 分) 4
实施素养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究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培育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5 分) 5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干净得体,语言法律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平等对待学生家长,仔细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10 分) 6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老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