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与职责(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分管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①仔细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②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开学、学期结束、,对老师与幼儿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③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
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④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常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⑤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幼儿园确定将食堂、保健室、图书馆、阅览室、老师备课室、多功能活动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
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幼儿园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
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