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合作协议甲方(全称):(指 XXXXXX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指广告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建立:年月日至年月日分公司(区域)城市就广宣品、 助销品制作第项合作关系
(项目 1:xxxxxx;项目 2:xxxxxx;)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甲方义务: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XXXXX 品牌形象制作主视觉元素如企业 LOGO 等及制作要求;2、 甲方按协议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3、 甲方人员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的效果图、样品等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甲方权利:1、 甲方人员不负责为乙方进行搬运、安装、保养,也不负责为乙方进行宣传;2、 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相关证件;3、甲方确定具体制作品种、材质要求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提供制作样品、确认制作周期、报价,乙方制作价格应保证在同等质量下为市场最低价,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付诸实施;4、 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作内容进行调整 ,乙方应予以配合;5、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双方确认的制作进度及时间内完成制作,如未按时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制作品、拒绝支付制作费用或扣减制作费用(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6、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严格根据甲方所制定的设计文本制作,不得出现偏差(包括颜色、尺寸、图案比例、数量、完整度、清楚度、材质等),如不符合甲方制作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制作品、拒绝支付制作费用,情况严重时,取消与乙方的合作;7、 甲方严格根据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效果图进行验收,发现有偏差,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无法修复或经修复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或超过了甲方规定的制作时间,甲方有权拒绝 接受乙方制作品、拒绝支付制作费用;8、 经过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