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轻钢结构广告牌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结合本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一、工程名称和地点:1、工程名称:四面山景区房广告牌工程2、工程地点:四面山景区大门口西侧(景区房东侧及南侧)二、工程内容规格:1、户外轻钢结构广告牌,总高 4
0 米、长暂定 1000米(详见设计图纸),具体施工要求以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及技术交底为准
第二条 承包方式和总价1、清包(含辅材,不含税)
2、施工内容:埋件制安、结构及面板的制安、灯及灯罩的安装及甲方要求的活动门制安
3、户外轻钢结构广告牌清包单价为:元/m2,暂定工程量长 1000m(每延米 4 平米工程量计算),最终以现场实际收量为准
4、工程期限为 25 天
暂以 2024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24年 3 月 30 日止(具体以开工之日算起)
第三条 图纸1.本合同附户外轻钢结构广告牌施工结构剖面图 2 张,现场平面图一张
第四条 质保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施工建设的户外轻钢结构广告牌(含主体钢结构前后面,不含广告画面),质保期为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甲方的户外轻钢结构广告牌因施工技术、加工工艺等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修复(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保期内甲方的户外轻钢结构广告牌因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此广告牌出现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结算1、合同签定后,甲方保证临电及材料的供应,乙方开始施工,施工期间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支付生活费及辅料材料费用
2、乙方施工完成自检完成申请验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工程款的 50%,其余部分如无质量问题年底结清
第六条 甲方责任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