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定期评审制度1、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评审,确保预案的持续适用性和有效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3、职责 1)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预案评审活动
2)安全员负责组织准备预案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的组织和报告工作
3)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准备并提供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落实评审提出的整改措施
4、工作程序 1)预案评审活动以召开“评审会议”的形式进行,参加会议的范围可包括公司全体人员
2)评审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内部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重大事故时,安全办可决定临时召开预案评审会议
3)预案评审的范围可涉及到公司的所有作业活动或者其中部分活动
4)预案评审的内容可包括: A、应急救援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其适宜性; B、危险目标的数量及其分布情况; C、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D、应急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 E、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和训练;F、预防事故的措施; G、事故的处理; H、抢险、抢修; I、现场医疗抢救; J、紧急安全疏散; K、社会支援
根据需要可以对其中的单项内容进行评审
5)安全员负责收集预案评审资料,提出预案评审会议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报安全负责人审核
6)办公室根据议题需要,确定预案评审会议的议程、时间
7)安全负责人主持预案评审会议,对评审内容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
8)安全员负责预案评审会议的记录及评审报告的编制
9)各部门接到评审报告后,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整改措施,视需要按规定修改有关文件
10)安全员对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11)由安全管理办公室保存预案评审的有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