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 目的和范围1
1 目的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单位
包括为*单位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2 术语和定义2
1 动火作业除为动火设置的固定场所之外(专门的维修场所、锅炉房及焚烧炉等),任何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2 动火作业监护人指经过安全培训,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1 *单位生产运行部负责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并督导实施
2 部属各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规范,并提供相关资源保障
3 部属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在本单位的运行督导
4 HSE 管理部门对本规范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 管理要求4
1 基本要求4
1 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
除在规定的场所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 A)
2 动火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潜在风险,必要时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3 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工作方案,未设现场动火作业监护人以及安全工作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
4 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一处一次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5 处于运行状态的生产作业区域内,凡能拆移的动火部件,应拆移到安全地点动火
6 在带有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动火
确属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报部属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前应编制应急预案,作业、监护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预案内容,并至少进行一次桌面演练
2 动火作业前准备4
1 申请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开展工作安全分析,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