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砼工)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原则,决定将 中山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嘉美苑”项目 捣混凝土 分项工程的所有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甲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劳动承包合同》完全履行,依照《民法》、《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特定以下条约:第一条 工程内容:1、A、B 栋四层楼面(三层柱)、C 栋三层楼面(二层柱)起至顶
按设计图纸、变更、修改资料、显示内容及施工说明法律规范规定要求等混凝土工程浇筑、清理及其养护
2、甲方只提供商品砼材料及泵机到现场 30 米内给乙方,其余一切由乙方负责(包括泵机接、拆管、清洗、震板、震笔、斗车、三级电箱、电缆电线、灯具、人工、工艺、对讲通信等
捣柱砼时,甲方晚上提供吊塔吊料)
二、承包造价:按实际楼层建筑面积 11 元/㎡
1、承包单价包含所有梁、柱、板、过梁、构造柱、窗台板、飘板、飘条、压顶、反水基、天面细石保护层等所有砼浇筑工程,及养护、清理工程
2、承包单价包含所有利润,食宿设施费、加班加点、夜间施工费,各种福利补贴、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
3、增减工程:按 11 元/㎡或 16 元/m³ 计(含住宿费、生活费),计时工按每合工 160 元计
三、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如施工图纸与设计有变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并负责派管理人员到施工场地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及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2)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二级电箱)到现场 50 米内给乙方
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
3)如无正当理由,甲方须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
如工程技术质量未能达到图纸或甲方要求时,乙方须按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