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 工程 xx 楼项目的水电、暖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
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二: 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暖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6)防雷接地安装;(7)暖气安装;(8)消防所有管网预埋到位;(9)弱电预埋到位; 四、工期要求乙方随总包方工程进度配合水电安装,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
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暖气、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
使本工程根据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采纳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平方米(以实际施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
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损害保险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施工期间甲方按总包方支付结点向乙方支付
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余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