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乐山万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万华国际"项目智能化安防系统工程施工承包人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项目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万华国际”项目智能化安防系统工程工程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中段承包工程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包括室内预埋管
单元进户门扇、地下自行车出入口门扇和地下车库与楼层通道口门扇由甲方另行分包制作安装,同等条件乙方优先)
二、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09 日 ,竣工日期:2024 年 0 7 月 08 日 ,工期为 210 天,乙方配合土建工程及时跟进,确保在土建单体完工时同时完工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土建形象进度,安排专业人员及时与土建单位沟通,指导预埋管件的安装施工
3、由于甲方及土建总包单位的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经甲方签证工期可按实顺延
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施工的预埋及安装工程应达到投标书承诺的质量要求、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地方验收法律规范标准,并达到一次性通过甲方和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
2、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仔细根据协议约定的标准、法律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验,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经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并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或工程质量事故的,重新施工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质量等级
技防工程质量应达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四、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采纳固定总价 12563600
00 元(大写:壹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