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流程为加强各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及材料管理,特制定本流程
流程图说明:1、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开工前 2 天内,各工程监理/项目经理需制定当前项目采购计划及开工所需材料采购清单(违反一次项目负责人罚款 200 元,家装工程家装部经理连带罚款 100元),采购计划/清单应对所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尺寸、厚度、颜色、数量及采购时间做详细要求,并经工程总监、副总签字确认后,提供给材料采购人员进行审核、询价
对于需要加工、选样的材料(设计部无条件配合,若设计部人员 24 小时内未完成选样,每次罚款 200 元,特别情况需设计部总监签字确认),采购人员须将该材料的加工周期书面告知项目部(一式 3 份,总监、项目负责人各一份,自留一份),以便项目经理、工程监理进行相应的施工安排
各施工场地采购清单每周申报一次,于每周星期五上午向材料采购人员提报(遇特别情况,允许施工场地每周提报两次采购申请,提报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需工程部总监、副总签字
),采购人员应及时进行审核、询价
各施工场地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应对所提报材料的规格型号、尺寸、厚度、颜色、数量负责
2、材料采购人员应于星期五下午将询价及审核过的采购清单传递至项目经理处,经项目经理复核,双方签字后,报给工程总监签字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可事后补签)
该采购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采购人员留存,一份项目负责人留存,一份传递至财务作成本监督控制之用
采购人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清单进行采购
对于没有加工周期及不需要外地调货的材料,采购人员必须保证二天采购完毕,若未能按时完成,一次罚款 200 元
3、供货商将材料运送到施工场地,项目负责人须对材料进行验收
验收时须对材料的 数量、规格型号、尺寸、厚度、颜色等进行认真核对与确认
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须在送货单上签字,如项目负责人当时不在现场,由施工场地其他人员代签收的材料送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