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馨龙辉广场(二期)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青岛新城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章、编制依据与工程项目概况 (一)编制依据1、《建筑法》2、《安全生产法》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4)4、其它法律、法规
二、工程规模和建筑起重机械概况 (一)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德馨龙辉广场二期项目,拟建工程位于即墨市鹤山路以南、锦茂宾馆斜对面
建设单位为即墨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青岛市志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由青岛新城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建筑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63836
40m2,地上面积 49386m2,3#楼、4#楼、5#楼、6#楼层高 2
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为14450
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二)建筑起重机械概况 根据本工程主体工程量和装饰工程量的大小,本工程拟设置 2 台QTZ63 塔式起重机,两台 QTZ 80 塔式起重机
第二章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单位起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 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机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1、因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当;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推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的事故
第四章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 (一)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1、指挥机构的设置 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张春玲担任,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