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讨论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讨论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举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 ③建设的主要内容; 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 ⑥项目进度安排。 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量。 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讨论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根据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在国土部门办理.(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讨论阶段可行性讨论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