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加强公司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纳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4.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贸易、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纳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第二章 管理流程第三条 新建、扩建项目的管理流程1. 新建、扩建项目应由公司经营会议讨论后组建新建项目调研班子,公司其他部门配合工作.2. 调研班子应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进行相应的调查,重点完成项目当地企业对产品(热负荷)的实际消耗情况。3. 调研班子还需对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城市规划、水利、水文、气象、地质、环保、政府重视程度等方面作初步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录 1).4.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董事会、总公司,批准后组建项目筹建处着手项目可行性讨论。5. 筹建处应首先取得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讨论的许可(路条)后,再行对项目所在地当企业对产品(热负荷)的实际消耗情况及今后可能出现对产品(热负荷)的需求,根据需求对项目建设规模进行系统化的设计。同时对环保、规划、国土、水利、卫生等方面进行项目的评估论证.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编制大纲见附录 2)报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第四条 改建、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流程1. 改建、技术改造项目应根据投资大小进行项目区分:投资 50 万元以下的为一般项目;投资 50(含)万元以上为重点项目.2. 项目立项审批采纳分级审批:项目投资 5 万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