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流运输协议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快递物流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1、乙方在正常服务区域范围内及时收取甲方快递和物流货物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寄运快件所需的一般材料和专用运单,并于取件时将运单的一联交与甲方留存
3、 乙方负责甲方的文件及货物的快递物流业务,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门到门服务,保证甲方的快件及货物按时、安全、准确的送达到指定客户手中
4、 乙方设专职的取件收货人员,接到甲方发货的电话后,及时收取快件和货物,及时中转
5、乙方应及时通报运输服务过程的意外事件
6、乙方按甲方要求,就交寄的快件提供跟踪查询服务,查询电话:7、甲方自交寄货件的当日起 60 日内,可以查询货件运送情况及对非正常情况提出异议
8、收货方本人,代收人,门卫室,收发室,保安,签收章,回执单等都视为正常签收依据
一经签收,乙方此次任务完成
无任何后续责任
但确有证据证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是货物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 甲方责任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准确、完整、清楚地填写运单,以便乙方将甲方所寄物品及时准确的送达收件人
2、甲方不应将违禁物品委托运输
造成任何后果自负
3、甲方应按要求保证货物包装的安全性
4、 甲方应根据协议确定的价格和付款时间支付运费
三、 运费结算:乙方在每月 5——10 日前将上月帐单交予甲方核对,甲方在 15——20 日前核对完毕无异议后,应将月结款付给乙方
乙方收款时须开具有效发票
结算价格见附表(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四、理赔保证;1、乙方在获知快件遗失的情况下,应主动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2、附表结算价格表包含保价费用
甲方的最终索赔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3、乙方确认承运的甲方快件发生破损、遗失后,经确认系甲方责任者,乙方不予赔偿;系乙方责任者,乙方按甲方销售价赔偿